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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快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意见(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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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年度期数 2009年第17期
      2. 总期刊数 总第187期
      3. 成文日期 2009-11-02
      4. 编号 青发〔2009〕16号
      5.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鲁发〔2009〕15号),充分发挥青岛海洋资源优势,科学开发和合理保护海洋,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明确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1.建设蓝色经济区的重大意义。蓝色经济区是以发达的临港、涉海、海洋产业为基础,以科学利用海洋资源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以先进科技和优势产业为特色,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功能区。进入21世纪,海洋经济日益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青岛作为我国重要的沿海城市,海洋自然资源、产业资源、科技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富,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占有重要位置、肩负重大责任。推进蓝色经济区建设,是在新的发展阶段提出的全新战略构想,对于青岛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把握海洋经济发展新趋向,加快蓝色经济区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青岛在海洋环境、科研、产业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挖掘潜力,增创发展新优势,凸显滨海城市和海洋科研城市特色,增强城市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利于青岛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统筹海陆资源,拓展发展空间,把海洋资源优势加速转化为蓝色经济优势,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有利于青岛在更宽领域、更广空间上推动区域合作,更好地发挥在全省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青岛在山东乃至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作用。
          2.建设蓝色经济区的总体要求。建设蓝色经济区首先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自觉强化蓝色经济意识,努力实现由海陆分治向海陆统筹转变,由单一海洋开发向海洋集成战略转变,由单纯经济开发向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转变。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按照“海陆统筹、科技带动、集聚发展、重点突破”的发展思路,以规划为先导,以科技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快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大力发展传统海洋优势产业,积极培育海洋新兴产业和临海工业。通过优化蓝色经济布局、发展蓝色产业、壮大蓝色园区、打造蓝色枢纽、建设蓝色生态、提升蓝色科技、培育蓝色文化、深化蓝色区域合作,加快蓝色经济区建设步伐,提高全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建设蓝色经济区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蓝色经济规模明显扩大,海洋优势产业基本形成,蓝色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将青岛基本建设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核心区、海洋自主研发和高端产业的集聚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区。到2020年,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较强竞争力的蓝色经济企业品牌和产业品牌,打造蓝色经济品牌城市,力争将青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蓝色经济强市。
          4.建设蓝色经济区的基本原则
          ——坚持海陆统筹联动。把海洋和陆地作为一个整体来谋划,把海洋产业与临港产业、涉海产业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推进,做到海陆产业统筹规划、资源要素统筹配置、基础设施统筹建设、生态环境统筹整治,促进海陆经济相互渗透与交叉,形成资源互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海陆一体化新格局。
          ——坚持科技创新支撑。发挥青岛海洋科技优势和人才优势,突出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化海洋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海洋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力争在一些基础性、先导性、关键性领域取得突破。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蓝色经济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坚持高端产业带动。突出青岛特色,提升传统海洋产业,培育海洋新兴产业,提高先进技术对海洋产业的渗透能力,培育一批有特色、有竞争力的优势高端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若干特色鲜明的蓝色经济集聚区,培育高素质的蓝色经济产业体系,提升全市蓝色经济整体优势。
          ——坚持开放合作共建。加强与世界各国和地区海洋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的合作,深入开展海洋科技交流和联合攻关,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技术转移。加强与国内沿海城市的分工与协作,建立新型科技合作和产业发展模式,共同推动蓝色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坚持保护开发并重。把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紧密结合,大力推行集中集约用海,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促进海洋生态良性循环,有效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使发展规模、速度与资源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不断提高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充分利用海洋资源优势,优化蓝色经济空间布局
          5.重点建设“一条蓝色经济带”。围绕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形成以环胶州湾区域为中心、以胶州湾东西两翼为新增长极的“一湾两翼”蓝色经济发展布局,合理配置临海产业,建设以港口物流、现代渔业、临海工业、滨海旅游、海洋生物、海水利用等特色经济为支撑的蓝色经济集聚带。
          6.打造富有潜力、充满活力的蓝色经济核心带动区。根据蓝色经济生产力布局,建设一批核心带动区,形成带动蓝色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推动董家口临港产业区、胶州湾西海岸新经济区、高新区胶州湾北部园区、胶州湾东海岸现代服务业区、鳌山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示范区等蓝色经济核心带动区建设,使之成为带动青岛蓝色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
          7.培育分工合理、多点支撑的蓝色产业集聚区。坚持以港兴市、海陆统筹、梯次推进,加快构筑现代渔业集聚区、现代装备制造业集聚区、石化和海洋化工产业集聚区、港口物流集聚区、滨海商务旅游度假区、海岛开发示范区、海洋能源开发和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区、海洋科普教育服务区等产业集聚区,推动产业集中布局、集群集约发展,提升青岛蓝色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三、着力培育现代物流业体系,加快建设蓝色枢纽
          8.推进海港建设,优化港口布局和功能。整合港口资源,完善港口功能,加快建设以胶州湾港口综合运输枢纽为核心,董家口港区和鳌山湾港区为两翼,地方小型港站、综合旅游港点为补充,与临近区域港口合理分工、协作发展的区域航运枢纽港,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积极推进青岛港前湾四期、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建设,全力打造世界最大集装箱顺岸码头港区。加快董家口港区的开发建设,将董家口港区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干散货重要集散中心和能源运输中转基地。尽快启动鳌山湾港区规划建设。积极吸引跨国物流公司地区总部和船公司落户青岛,开辟更多国际干线和区域支线。加大跨区域合作和港口资源整合力度,在交通节点地区建设“内陆喂给港”,形成纵深的大物流圈;加快建设前湾保税物流园区,发展第三方物流。尽快实现保税港区封关运作,带动港口国际中转业务快速增长;搭建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服务平台,推动青岛保税港区尽快向自由贸易港区转型;推进保税港区与其他区域联动发展,形成资源共享、错位发展、功能互补的联动发展格局。
          9.推进空港建设,培育区域性空港物流系统。加快推进机场扩建和改造,形成综合性国际化空港,建设国内门户枢纽机场。尽快完成机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争取把青岛机场扩建列入国家“十二五”民用航空发展建设规划。高起点规划建设空港综合物流园区,吸引国内外大型物流公司投资建设货物运输、保税物流、贸易加工等空运服务设施。发挥区位优势,增加青岛至日本、韩国的航线,发展青岛中转至欧美的联程航线,利用直航台湾的条件,提高空港货运中转量。积极引进航空货运区域转运中心,力争更多国际知名航空物流公司落户青岛。着力培育空运货源基地,延伸空港物流产业链,提升青岛航空枢纽货运竞争力。到2015年,青岛空港年旅客吞吐量达到1600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达到27万吨。
          10.推进信息港建设,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完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网络经济,建立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数字青岛”,将青岛打造成为区域性信息中心城市。加快“无线城市”建设,提升青岛通信网络水平。发挥青岛是我国北方国际通信光缆唯一登陆站的优势,积极引进建设数据中心(IDC)项目,开展面向全球的数据托管和服务外包业务,把青岛建设成为区域数据中心城市。整合全市海洋信息资源,建立完善海洋资源、海洋生态、海洋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库,为蓝色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11.加快建设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依托海港、空港、陆路三大物流系统,整合海关、检验检疫、港口、机场等口岸物流资源,完善口岸通关便利措施,提高物流效率。加大国际航运服务区建设力度,建设山东(青岛)航运交易中心,积极扶持发展船舶金融、船舶保险、海事仲裁、海损理算、公证公估等航运服务业,培育现代航运服务体系,营造现代国际航运服务环境。构建海港、空港和公路、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的交通运输网络,培育现代化集疏运体系;推进胶州湾陆路物流系统建设,以国际多式联运发展为主线,申请建设陆路集装箱运输口岸,形成半岛铁路集装箱集疏运枢纽站;加快建设胶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推动“公铁联运”快速发展;畅通内地与口岸间的货运通道,拓展沿黄流域、中西部地区货源腹地。
          四、积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
          12.大力发展现代海水养殖业。坚持生态、高效、品牌发展理念,深化渔业结构调整,转变渔业发展方式,把青岛建设成为现代渔业发展示范区。发展水产种苗业,推进国家海洋科研中心水产种苗产业化基地建设,培育水产良种场,建设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到2015年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发展海水养殖业,大力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池塘规模化养殖、浅海筏式和底播养殖、深海网箱养殖,建设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制定无居民海岛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范海岛环境保护与开发利用,推进海岛渔业资源开发。
          13.积极培育现代捕捞业。发展渔业资源增殖业,开展近海渔业资源修复,扩大增殖放流、人工鱼礁建设规模,建设渔业生态修复基地。积极发展远洋捕捞,实现捕捞重点由近海捕捞向远海捕捞转变,到2015年实现年远洋捕捞能力3000吨。科学编制标准渔港规划,将渔港建设与渔区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到2015年初步建设成为以国家级中心渔港为龙头、一级渔港为骨干、群众渔港为基础的新型渔港体系。规划建设“渔人码头”,大力发展海上垂钓、餐饮娱乐等各具特色休闲渔业。
          14.大力扶持水产品加工及贸易。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突出抓好渔业生产质量标准、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和水产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发展高档名贵海产品保鲜和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扶植渔业知名品牌创建,培育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扩大青岛水产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水产品来料加工,鼓励本地产品加工出口,提高本地产品特别是养殖产品加工出口比重,将青岛建设成为国际重要的水产加工出口贸易中心。到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产量达到125万吨,实现出口创汇15亿美元。
          五、做大做强临海工业和海洋新兴产业,进一步增强蓝色经济实力
          15.培育壮大海洋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坚持以重点项目建设和研发机构引进为主线,以现有大型船舶、海洋工程、集装箱企业为龙头,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发展船舶配套、特种船舶、游艇和特种集装箱制造业,打造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强市。积极推进黄岛、即墨和胶南船舶工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武船重工特种船、海西重工曲轴、海西重机船用机械、扬帆造船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在建和后续的16个船舶海洋工程大项目建设,吸引国内外船舶研发设计机构落户青岛,不断扩大造船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造船能力达到600万载重吨,初步把青岛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工业基地。依托中船重工、中石油、中海油等海洋工程重大项目,重点发展海洋工程关键设备、配件和新型海洋监测设备制造,不断提升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打造高端“海上重工”产业,建设世界级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加快发展海洋仪器仪表与海洋能利用装备产业,建设海洋仪器仪表与海洋能利用装备产业园。培育大型海洋工程施工企业,加快推进海湾大桥、海底隧道等海洋工程项目建设,形成青岛海洋工程建筑业优势。
          16.优化发展海洋化工和海洋新材料产业。发挥青岛海洋化工产业优势,推动海洋化工向多品种、精细化、外向型方向发展,努力将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海藻化工基地。积极开发海水化学资源及其深加工,推进盐业改造提升。加大平度新河化工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化工企业,发展精细、专用和无机深加工等盐化工业。加强海洋化工原料和物质的提取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大海藻加工骨干企业培植力度,优化海洋化工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海洋石油化工产业,重点推进中石化1200万吨炼油和100万吨乙烯项目建设,到2015年将青岛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依托青岛海洋新材料科研优势和产业基础,加强海洋新材料基地建设;加快船舶、海洋工程、集装箱等专用绿色环保防腐防污涂料的研发和应用,形成规模化生产。
          17.发展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产业。加快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产业的集群化发展,集中力量扶持重大项目,优先发展具有较强产业集聚力的产业类群和大型企业集团,实现海洋生物医药和生物制品产业的跨越发展。推进青岛海洋生物与医药产业园、海洋生物产业研发综合服务区、生物工程中心暨产业化中试平台、海洋生物新材料产业园、海水种苗繁殖基地五大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2010年前完成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医药中试平台建设。实施海洋天然产物开发工程和海洋生物医用材料开发工程。
          18.发展海水综合利用和海洋新能源产业。围绕沿海工业用水海水淡化、海水工业直接利用和海水生活利用三大重点,积极开发海水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建立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海水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依托华电青岛发电公司、青岛华欧集团、中船重工725所等单位推进海水综合利用,加快海水综合利用的市场化、规模化。积极开发海水预处理技术及其成套设备制造技术、新型热源利用技术。推进海水淡化技术创新,吸引集聚国内外海水淡化领域龙头企业,发展海水淡化装备制造业,把青岛建设成为全国海水淡化产业装备制造基地和国家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到2015年海水淡化规模达到每日25万吨。扩大海洋矿产和海洋能源开发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海洋矿产勘探步伐,推进海洋风能、海洋生物质能和潮汐能等海洋能源的开发利用。
          六、加快发展蓝色旅游,积极打造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和国际知名会展城市
          19.优化海洋旅游开发总体布局。整合拓展蓝色旅游空间,优化配置海滨旅游资源。到2015年,构筑起以滨海城市组团、海滨旅游度假区、港口码头为陆域依托,以滨海公路和海上旅游航线为纽带,以近海岛群、岛链和岛屿为关键节点,以海洋旅游大项目为主要载体的“陆海互动,点、线、面结合”的蓝色旅游开发空间格局,形成集观光、度假、娱乐、疗养、会展于一体的多元化现代海洋旅游体系,把青岛建设成为国际海滨旅游度假名城。营造胶州湾海湾城市景观,发展旅游、商务、休闲产业,建设景观优美、特色突出的海湾旅游胜地。积极推进港中旅海泉湾、石老人休闲健身区、半岛酒店、海上嘉年华等重点项目建设。
          20.发展特色海洋旅游和体育产业。打响“帆船之都”城市品牌,大力发展奥运旅游,将奥运帆船中心建设成为奥帆旅游区、国际邮轮码头、海上旅游基地和旅游集散地“四位一体”的综合旅游商业区;依托港口资源优势,积极规划建设浮山湾国际邮轮港,逐步将老港区建设成为国际客滚船和邮轮专用码头,建设一批游艇俱乐部,发展国际邮轮旅游和游艇经济,实现高端旅游市场的突破;规划建设一批海滨旅游码头和海岛旅游目的地码头,开发胶州湾、前海和海岛旅游航线,发展多元化海上旅游;保护性开发海岛旅游,建设以田横岛岛群、大小管岛岛群、竹岔岛链和灵山岛为重点的岛屿休闲观光基地;开发具有青岛特色的海洋旅游商品。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上体育产业,争取承办国际大型海上体育赛事,经常性组织海上游钓、游泳等群众广泛参与、观赏性强的海上体育活动;发展职业体育竞赛市场,积极争取承办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把青岛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单项比赛和训练基地。
          21.加快发展海洋文化产业。围绕打造滨海现代文化名城,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特色文化街区建设,构筑滨海文化产业带。积极培育海洋文化创新主体,扶持一批在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数字出版等新兴产业中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文化创意产业集团。尽快启动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项目建设。发展海洋民俗活动和海洋节庆活动,抓好青岛国际海洋节、金沙滩艺术节、中国国际航海博览会等海洋特色文化旅游活动,展示青岛海洋文化特色。实施海军博物馆改建工程,加快奥帆博物馆、海产博物馆建设。发挥青岛海洋教育科研机构众多的优势,开展海洋文化科普旅游活动。组织“探源青岛”活动,充分挖掘、整理海洋文化历史遗产,组织创作一批以海洋文化为题材的文艺作品,丰富海洋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海洋文化品位。
          22.积极发展会展产业。发挥青岛独特的环境、资源和产业优势,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功能、提高软件配套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培育国内外品牌会展为依托,将青岛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区域性会展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会展城市。推进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四期工程、温泉国际会展度假城以及红岛会展集聚区等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改造一批中小型场馆,形成优势互补的会展场馆群,构筑大会展产业格局。在继续培育“电博会”、“航博会”等重点会展品牌的基础上,积极吸引中国海洋博览会、中国物流节、中国(国际)渔业博览会等知名会展落户青岛,打造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会展品牌,凸显青岛会展特色。学习国际会展业发展的先进理念,引进新型会展业态,积极培育大型专业会展企业,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会展机构。争取承办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会议,逐步使青岛成为承接中高端会议的国际知名会议目的地城市。积极延伸会展产业链条,促进会展业与相关产业的相互融合、互动多赢,逐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经济体系。
          七、大力发展蓝色科技,切实提升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
          23.实施“人才强海”战略。坚持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搭建人才创业平台,落实人才引进待遇,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紧缺型人才,把青岛建设成为蓝色经济高端人才聚集地和优质劳动力的富集地带。编制重点海洋产业人才开发目录,明确人才开发重点和目标,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应用开发、前沿技术科研、海洋基础科研等领域打造一批领军团队。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依托青岛高等院校,整合海洋科研机构力量,大力培养高水平海洋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调整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创新教育模式,培养实用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不断完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引进一批高水平理工院校(分校区)、科研机构。推进哈尔滨工程大学产学研基地建设,推动相关院校开展深度合作,调整专业设置,积极打造产学研一体的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24.支持海洋产业关键技术的攻关与应用。依托青岛海洋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共性关键技术以及海洋前沿技术领域科研攻关,重点突破深海生物基因资源探查开发利用、深海油气矿产资源勘探勘查开采运输装备、海洋信息处理与应用、深海环境立体监测探测仪器装备等技术,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加强海洋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及仪器装备、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环保、高端海珍品种苗繁育和健康养殖装备等核心技术,带动发展一批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加强基础学科研究,开展海洋生物、海洋药物、海洋遥感、海洋生态、海洋腐蚀与防护、赤潮与海洋环境等领域的基础研究。
          25.建立完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发挥青岛海洋科研优势,创新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到2015年建立起充满活力、能够引领蓝色经济区发展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加强海洋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深海基地建设、海洋科考船建造以及各类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搭建起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海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技术研发应用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在青岛设立国际海洋科技合作交流中心,形成国际海洋科技合作交流机制,提高海洋科技、学术、管理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实施“人才、基地、项目”一体化战略,建立创业和风险投融资机制,加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的海洋科技交流和联合攻关,共建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速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设一批海洋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型海洋领域龙头企业和海洋中小科技企业,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驻青的各类科考船向指定港区集中停靠,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设集科研、科普、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科技港区。
          八、加强海洋生态与资源保护,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6.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制定青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推进海陆一体化管理,实施“以海定陆”污染控制,开展海域环境现状和污染物入海总量调查,建立完善海岸带和近岸海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陆源排污入海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负荷。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加强沿海流域环境保护。完善环保产业政策,培育海洋环保产业。
          27.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海洋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综合性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贯彻科学用海、适度用海、阶段用海的原则,按照海洋功能区的功能顺序合理开发海域资源,严格控制沿海及环胶州湾的生态控制区。强化海岸带保护,科学论证、严格审批岸线和近海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规划建设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维护海洋物种多样性。
          28.加强海洋监测评价与防灾减灾工作。利用国家在青岛的海洋监视、监测技术力量,建设重点海域及邻近海域的综合性实时动态监控系统,为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以及海洋渔业执法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建设海域空间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健全海洋气象、赤潮、绿潮(浒苔)、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的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减少海洋灾害带来的损失。整合部门资源,建立统一的海上应急救助体系和安全生产救助指挥通信系统,完善海岸防灾紧急救助系统,提高防灾减灾、应对突发性海难和重大海洋污损事件的能力。
          九、建立健全运行机制,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29.建立政府主导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建设蓝色经济区,加强宏观调控,强化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近期要尽快确定一批重点技术、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投资支持;有关区市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搞好与全市统一规划和各项部署的衔接,切实做好本地区蓝色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制定财政政策,整合各项涉海财政资金,安排蓝色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主导产业培育、海洋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研究制定税收政策,重点支持海洋资源利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的发展。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良好服务。
          30.建立市场运行机制。积极培育蓝色经济资本市场、贸易市场、海域使用市场、海洋科技市场、人才市场等多层次市场体系,为蓝色经济区建设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快构建蓝色经济区金融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扶持、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海洋产业发展投资机制,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蓝色经济发展;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对海洋产业发展提供相应的贷款、保险和担保服务;积极采取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融资方式,拓宽企业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各类投资主体依法开发海域资源。
          31.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社会的海洋意识和蓝色经济意识,增强合理保护、有序开发海洋资源的观念,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蓝色经济区建设。营造依法平等参与的市场环境,发挥企业投资主体作用,推动各类投资者参与蓝色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中介组织等海洋社会服务机构,发展海洋气象、监测、救护、环保、金融、法律、咨询服务、商贸等海洋社会服务业。
          32.建立区域合作机制。推进与周边城市、东北亚地区乃至更广泛区域的多层次合作,促进蓝色经济协调发展。在“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框架下,建立区市联动发展的合作平台和工作机制,优化蓝色经济区布局。主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对接与合作,协商建立海洋资源开发、产业协作、基础设施衔接等领域的合作框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积极对接东北亚地区,搭建多种形式的对外开放与合作平台,推动区域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规模发展。
          十、建立完善管理体制,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33.建立科学高效的海洋管理体制。市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对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决策、组织、推进和评估作用,形成科学决策、协调推进的强大合力。规划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与5个工作小组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形成有力有序高效的蓝色经济区建设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合作机制,统筹推进海洋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要素市场建设等工作,推动区域合作,提升蓝色经济综合效益。积极争取国家在青岛开展海陆统筹体制机制试点工作。
          34.完善蓝色经济区建设规划体系。充分发挥蓝色经济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把握世界蓝色经济发展趋势,紧跟世界海洋科技前沿,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支持,加快制定蓝色经济区建设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推动青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的深入实施。尽快完成《365bet体育在线公司备用_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海洋功能区划》的修订和批复,编制完成海洋事业发展规划、胶州湾人工岸线规划、海岸线利用规划,做好全市工程用海资源调查和规划工作。完成《青岛港总体规划》的批复工作。
          35.严格依法管理海洋。健全海洋管理法规体系,引导和规范海洋开发行为,促使各类海洋开发活动有序推进。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港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订完成近岸海域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海域权属管理制度以及海域有偿使用、港口岸线和沿海滩涂使用制度,理顺海域审批管理权限,全面规范用海行为。加大海洋执法力度,搞好海域使用监督管理、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权益维护和海洋开发服务,建设“平安海洋”。
          36.明确蓝色经济区建设的责任。建立完善目标责任体系,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蓝色经济区建设列入重点工作目标,加强对区市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建立蓝色经济运行评估系统以及蓝色经济、海洋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核算体系,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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