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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食安青岛”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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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制发机关 365bet体育在线公司备用_365bet稳定备用网站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厅
      2. 年度期数 2017年第12、13期
      3. 总期刊数 总第363期
      4. 成文日期 2017-06-22
      5. 编号 青政办字〔2017〕48号
      6.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食安青岛”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食安青岛”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推动我市由食品产业大市向产业强市、产品大市向品牌大市的转变,打造“食安青岛”品牌新优势,不断提升城市美誉度和知名度,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山东”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精神,大力实施品牌强市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以“食安青岛”建设为统领,以“安全、健康、口碑”为核心,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通过持续培育、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实现品牌数量持续增加、品牌经济贡献率显着提高、公众消费信心明显增强,加快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绿色供应链体系和全过程可追溯控制体系,推动产业发展,保障消费安全,着力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二)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理念和首要前提,坚持正向引领,强化扶优汰劣,提振消费信心。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增强企业品牌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政府推动,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策供给,大力营造精心培育、用心呵护、放心共享的品牌建设氛围。

          坚持严控严防,产管并重。实施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风险严防,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可追溯体系,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坚持质量为基,诚信为本。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夯实产品质量基础。加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坚持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统筹社会、行业、企业和个人多个层面,更多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共治共建共享格局。

          二、工作目标

          坚持“点线面”立体化推进,在持续开展品牌引领行动的基础上,完善创建标准,树立示范标杆,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进行复制推广,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以下简称“双安双创”),实现增点、连线、扩面,打造品牌方阵。到2020年,完成以下创建目标:

          (一)深化品牌引领行动,不断拓点增量。创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30处,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50处,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基地)1000多处。稳步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继续开展水产养殖健康示范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现代畜牧业示范区、经济林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

          创建“食安山东”生产加工示范企业50家、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基地2个(包括生产企业聚集区和小作坊聚集区)、流通示范单位600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街区)200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ISO22000或HACCP认证比例提高10%,其中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等高风险产品企业认证比例达到95%以上。

          (二)突出分行业分业态创建,实现连点成线。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等重点食品行业创建覆盖率(示范单位数量/全行业单位数量,下同)分别达到100%、80%;肉制品、食用油、白酒等大宗食品行业创建覆盖率分别高于食品生产环节平均创建水平10%、20%、50%。

          大中型商场、连锁超市、大型批发市场等主体业态创建覆盖率达到60%以上,并推动其他业态参与创建,实现全覆盖;餐饮消费聚集街(区)、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业态创建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良好以上比例达到100%。

          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规范化建设。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储备设施。

          (三)扎实开展“双安双创”,实现由线扩面。尽快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6个涉农区、市创建成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区、市),实现全覆盖。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收集体系全覆盖和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打造品牌示范体系。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农药和绿色控害植保技术以及农业废弃物利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强产地环境检测,建立健全监测结果通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加快发展高端高质农业、高效特色农业,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生产。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渔业、林业、畜牧业示范园区建设,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活动,打造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引导和带动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加强原粮质量监管和预测预报。(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重点行业品牌培育。加快建立品牌创建标准体系,推进品牌创建标准化。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标准体系,优化内部管理控制体系,提升标准、认证和质量管理水平。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实施良好行为规范,强化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点控制,加大质量受权人制度实施力度。培育推出一批“食安青岛”食品生产经营示范单位,鼓励企业研发营养与健康食品,支持发展一批传统特色食品,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及大宗食品行业产品品质,培育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的食品生产加工园区和龙头骨干企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多种业态创新。优化食品产业区域布局,推动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鼓励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发展食品直营加盟连锁、统一配送等现代经营模式,促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鼓励大众餐饮连锁、集体用餐配送和中央厨房发展,提升品牌带动作用和主食加工配送能力。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厨房亮化”、清洁厨房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深入开展“双安双创”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食品安全先进县(区、市)创建活动,落实属地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接触最多、感受最深的地方入手,实施精准创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具有地域特色的质量监管和农资监管模式,提高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品牌基础支撑能力。

          1.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建设。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企业改进质量的内生动力和外在约束。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制修订,细化制定一批农民看得懂、用得上、易操作、真管用的简明技术规程。(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建设覆盖全市主要农产品的监管追溯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市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三品一标”产品全部纳入质量追溯管理;到2020年,新增200家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追溯系统,总数达到600家。健全全域覆盖、上下贯通的农药监管追溯平台,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逐步建立覆盖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管追溯体系。以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主体,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蔬菜、水产品等重点品种,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现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品牌科技内涵。鼓励食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大科研投入,采取产学研用联合的方式,建设一批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鼓励开展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大对制约行业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力度。(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人才培育。大力引进、培育和壮大一批行业领军人物,引领食品产业发展。积极参与“食安名匠”评选活动,每年推出一批在安全质量、工艺技能、创意设计等方面有杰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建立青岛名匠工作室,推动传统技能和文化的传承。开发品牌理论和实践培训课程,开展行业系统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品牌运营能力。

          1.提振消费信心。构建以企业为主导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信用累积、评价、共享及“黑名单”制度,加大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支持和引导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信、权威的信息。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将消费者实际评价纳入“食安青岛”品牌创建标准,提高公众认可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品牌评价与管理。借助行业协会、科研院校等第三方机构开展食品品牌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研究,完善行业品牌评价标准,开展品牌价值评价与发布工作,评选推出“食安青岛”示范品牌和示范单位,探索建立行业性综合服务平台,推出知名品牌目录。加强对示范品牌的后续监管,实施动态管理和跟踪评价,及时淘汰不能持续达标的品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监管服务保障。

          1.强化源头严控。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行严格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将农业投入品纳入信息化可追溯范围。强化产地检验检疫、食用农产品上市前检测,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环节监管,严把产地准出关。推进渔业规模化、组织化与标准化进程,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和家禽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行为,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加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大力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过程严管。坚持产管并重,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全程监管制度,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不断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全面加强食品抽检监测力度,加强产品信息发布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风险严防。完善食品抽检监测“三统一”机制,扩大抽检监测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健全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加强风险监测、会商、交流、评估,实施分级分类分层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着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完善应急机制建设,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情事件。(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政府要建立食品品牌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推进举措,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把“食安青岛”品牌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议程,明确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形成权威高效、推进有力的品牌建设机制,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网络、四级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创建机制。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消费者组织、新闻媒体等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品牌建设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品牌建设配套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全面落实支持品牌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尤其是加大追溯体系、品牌标准建设和宣传推介等方面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扶持新兴行业、骨干企业和名优品牌,积极转化、推广和应用食品安全关键生产技术、控制技术、监测技术与信息技术,支持自主食品品牌发展,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提高城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食安青岛”品牌建设工作,科学谋划宣传策略,“打包”宣传推介青岛食品品牌,加大知名自主食品品牌宣传力度,提高自主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培育推广品牌文化,全力打造青岛食品品牌整体形象。加大对先进经验、诚信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搞好科普宣传,倡导健康消费,引导公众选择放心品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注重应用新媒体,拓展品牌推广渠道。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作用,联合举办品牌展示会、品鉴会等系列活动。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考核评估、督导检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将食品品牌建设工作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的重要参考指标,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综合评价机制,加强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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