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现就聚力打造“六个城市”、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引领型、创新型、枢纽型、共享型四个发展导向,聚力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在全省勇当龙头、在全国争先进位、在全球彰显特色,加快迈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奋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二)目标任务。到2026年,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现代产业先行城市支撑有力,制造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0%以上;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特色鲜明,海洋生产总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左右;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成效显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万家;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功能增强,货物进出口总额超过1.3万亿元;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魅力彰显,年接待游客突破1.7亿人次;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典范引领,营商环境综合评比力争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5位。
二、打造现代产业先行城市
(三)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实施实体经济振兴发展三年行动,建设十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争创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打造一批世界级、国家级产业集群。到2026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65%以上。
(四)打造国家级现代服务经济中心。发展智力密集型专业服务业,开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实施服务型制造转型提升行动,建设浮山湾、金家岭、唐岛湾三大总部经济集聚区。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建设时尚消费中心、影视文化名城、医养康养高地。争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落地。到2026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2%左右。
(五)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聚焦数字产业化,建设青岛E级超算中心,完善国家级、省级及边缘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聚焦产业数字化,深入实施“工赋青岛”行动,打造世界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和垂直行业平台,建设一批全场景数字经济园区。高水平建设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争取设立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到2026年,全市5G基站数量突破4万个。
(六)夯实现代产业城市根基。实施工业强基项目,突破重点领域关键基础材料、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遴选培育新一代青岛金花企业。推进育苗、倍增计划,梯次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小巨人”和“单项冠军”企业。到2026年,百亿级、千亿级企业分别达到20家、3家。
三、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
(七)建设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海洋领域国家实验室和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等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推动部、省、市共建国家深海基因库和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实施海洋重大科技攻关,建设海洋科技协同创新中心,打造国家深海技术支撑基地。
(八)建设现代化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依托中日韩“海上高速公路”、“上合快线”等资源优势,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争取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加快山东港口航运金融中心等项目建设,全力打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贸易创新区。大力引进培育财富管理机构,支持资本服务业市场做大做强。到2026年,国际集装箱航线增至200条,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
(九)建设全球现代海洋产业中心。依托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建设国内领先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突破海工高端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建设世界领先的海工装备基地。深入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推进海上风电创新应用。实施现代渔业“蓝色良种”工程,建设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发展航运经济等现代海事服务业。到2026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突破6400亿元。
(十)建设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一湾一策”推进海湾综合治理。建设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实施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管控,建立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推进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和海洋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保障海洋生态安全。到2026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8.8%以上。
(十一)建设全球海洋事务交流中心。深度开展全球海洋事务交流合作,搭建海洋领域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推动东亚海洋合作平台实体化运营,建设青岛海洋国际合作中心。按规定举办世界海洋科技大会等活动,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
四、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十二)构筑自主创新策源地。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学城。建设吸气式发动机关键部件热物理试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提升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创新能力,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智造创新城。突破智能芯片等关键核心技术,打造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到2026年,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量达到2家、55家。
(十三)构筑企业创新新高地。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和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创新中心,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在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发挥创投风投等助推作用,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到202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万家。
(十四)构筑创新人才集聚地。引进聚集一批顶尖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赋予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推进“未来之星”培养、“岛城工匠”培育等计划,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实行科技攻关“赛马制”“揭榜挂帅”,依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到2026年,全市人才总量突破300万人。
五、打造国际门户枢纽城市
(十五)做强国际合作新平台。提升上合示范区国际物流、现代贸易、双向投资、商旅文交流发展“四个中心”功能,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推动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探索,每年推出30项含金量高的制度创新成果。高水平建设中日(青岛)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等重点园区,创建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
(十六)构建双向投资新通道。完善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等配套措施,引进一批头部企业项目。支持企业通过海外并购国际品牌、先进技术和营销网络等方式,拓展对外投资合作新领域。争取承办首届中国—中亚国家产业与投资合作论坛。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集约高效发展,推进贸易投资、产业发展等领域深度合作。
(十七)建设综合交通新枢纽。推动青岛港向枢纽港、贸易港、金融港转型升级,建设世界一流海港。加密开发洲际直航客货运航线,提升胶东国际机场门户枢纽功能。推动青岛经济南至郑州、西安通道建设,加快建成京沪高铁辅助通道。争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
(十八)打造内外循环新节点。升级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壮大时尚服务消费,打造一批地标性商圈和步行街。建设中日韩消费专区,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依托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展跨境电商、保税研发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到2026年,贸易主体突破2.5万家。
六、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
(十九)打造城市更新建设新示范。坚持“环湾引领、组团布局、蓝绿交融、网络支撑”,统筹市域一体发展,优化城市空间品质格局。聚焦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开展历史城区保护更新、旧城旧村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建设、公园城市建设等八大攻坚行动,推动城市面貌实现新变化、城市品质实现新提升。
(二十)打造蓝天碧水净土新形态。编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有序开展用能权交易,争创全国碳达峰示范城市。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比例和海水淡化利用规模,建设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推动产业结构、能源供给、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深化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依法探索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
(二十一)打造文旅繁荣发展新高地。大力发展数字创意、沉浸式演艺等新型业态,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文化产品交易中心,争创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擦亮“电影之都”“音乐之岛”“帆船之都”等城市品牌,全面提升城市旅游品质,新增5A级旅游景区1至2家,打造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建设国家海洋考古博物馆。争取青岛老城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二十二)打造安居乐业新家园。实施收入倍增行动,积极探索共同富裕的特色路径。实施教育提质行动,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80所,康复大学投入使用。实施健康青岛促进行动,建成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青岛分中心,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施社保扩面提标行动,加快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体系。
(二十三)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新图景。深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市政公用设施提升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生活污水、垃圾处理体系,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到2026年,打造100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10个乡村振兴示范片区。
七、打造现代化治理样板城市
(二十四)建设平安青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拓展“莱西经验”,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禁毒示范城市。深化道路交通拥堵治理,科学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和停车设施,道路交通运行健康指数保持全国同类城市领先水平。
(二十五)建设法治青岛。推动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城市。深入推进“法智谷”建设,打造青岛涉外法务中心。推广“3+N”互联网仲裁青岛模式,建设区域国际仲裁中心。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便民阳光司法机制。建设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建立律师人才库。到2026年,每万人律师数达到9人以上。
(二十六)建设文明青岛。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现“五有”标准全覆盖。深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开展“反对浪费、文明办事”移风易俗行动。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实现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全覆盖。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二十七)建设美丽青岛。持续实施洁净道路、洁净家园等“七个洁净”行动,小区楼院洁净率达到90%以上。全面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深入推进拆违治乱整治行动,提升城市生活环境品质。健全户外广告、夜景照明管理机制,打造具有城市特色的灯光秀品牌。
(二十八)建设数字青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设“全市一个数字机关”,实现“一码通城”“一网通办”。推进数字社会建设,加快“全市一个停车场”等智慧民生场景落地。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拓展电子证照证明服务领域。创新数据汇聚、共享、开发利用模式,全面推行减证办、免证办、一码办、主动办。
八、推进措施
(二十九)专班化推进。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打造“六个城市”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六个城市”工作推进专班,制定实施五年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
(三十)指标化引领。坚持引领性与操作性并重,构建“六个城市”建设指标体系,逐年分解落实,引导“六个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三十一)清单化落实。围绕产业发展、科技研发、社会治理等方面工作,建立重点任务清单、重点项目清单、重点政策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推进进度、完成时限,形成工作合力。
(三十二)责任化督导。将“六个城市”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综合运用调度、督导、观摩、考核、激励、问责等手段,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三十三)阶段化评估。建立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六个城市”建设成效评估机制,对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进行定期监测,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