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3月30日讯 30日上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讨论,以上率下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坚强保障。
市委书记陆治原主持会议并讲话,赵豪志、王鲁明和中心组成员等参加。
会上,赵豪志、王鲁明、程德智、于玉、张新竹、陈大维作重点发言,部分中心组成员作书面发言。大家一致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带头转作风、强能力、优环境、促发展,深入实施“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的必然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目标,对标先进城市,持续优化政策环境、服务环境、要素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努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新提升。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狠抓整改落实,强化督导问责,以自我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推动解决问题、补齐短板。要坚持需求导向,强化主动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意识,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对损害营商环境的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让市场主体办事顺心、投资放心、发展安心、生活舒心。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结果导向,把优化营商环境的效果体现到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的成效上,以营商环境之“优”争高质量发展之“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打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组合拳”,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